甘肃省社科院在2021年度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帮扶工作考核中获“较好”等次
根据甘帮领发【2022】3号《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帮扶工作考核情况通报》文件精神,我院在2021年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考核评价中获得“较好”等次。本次考核是由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安排63个省直组长单位分别牵头,对全省315个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2021年度帮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2021年12月,由省直组长单位会同成员单位、县区帮扶办组建考核评价组,对辖区内省直和在甘中央单位(含组长单位)帮扶工作成效开展考核评价。在评价内容上,突出帮扶成效和工作实绩,重点围绕帮扶培育特色产业、推动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治理、选派驻村干部、帮办实事等内容进行考核。在组织实施上,各考核组召开考核培训会,明确考评程序、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在实地考核中,按照“查、看、谈、评、核”的方式,现场查阅年度帮扶计划、会议记录、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台账记录,实地察看帮扶项目,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与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帮扶单位职责任务落实、工作创新、基层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等次评定上,由省直组长单位和县区帮扶办提出考评得分和等次建议,省帮扶办采取“双向评价”方式,即省直组长单位考评占60%、县区帮扶办考评占40%的权重,统计汇总形成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2021年度帮扶工作考核结果,报省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最终考核等次。
全省315个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荣获“好”等次的帮扶单位140个,“较好”等次的单位175个。我院在考核中获“较好”等次,这是对我院帮扶工作的鼓励和肯定。
2021年我院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22年我院帮扶工作要按照全省帮扶工作统一安排,紧盯巩固、拓展、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发力,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个方面精准施策,即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提升群众收入水平、协助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帮助强化乡村治理能力、帮办各类实事好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侯锡锰撰稿/王灵凤审核)